41. 数学是人类的发明,还是发现?

先用一句话概括:数学是人类的发明还是发现,取决于我们如何定义“世界”。

人们之所以会对“数学是人类的发明还是发现”这个问题有疑惑,是因为人们一方面觉得数学是构造出来的(现代数学尤其会给人这种感觉,但初等数学事实上也是人的构造),因此应该是发明;但另一方面又觉得数学这东西,和一般说的“发明”又不太一样:抛除具体阐述时用的符号体系这些表面因素,不管谁去“发明”一个定理,都会“发明”出同样的结论,因此这结论并不会带有“发明者”的主观印记:这和卡尔·本茨发明出三轮汽车而戈特利布·戴姆勒发明出四轮汽车,显然是不同的。

要研究“数学是人类的发明还是发现”,我们首先就要去看看“被发现的事物”和“被发明的事物”有什么区别:

  • 被发现的事物:在人类第一次意识到这个事物存在以前,这个事物就已经存在于世界里了。

  • 被发明的事物:在人类第一次创造出这个事物以前(可以被重复创造),这个事物并不存在于世界里。

因此,一个事物究竟是被发现还是被发明,事实上也取决于我们怎样定义“世界”。

  • 如果我们把“世界”定义为一切存在的事物所组成的集合,并且不包含其他任何东西,那么:“数学是人类的发明”。在这个定义下,一座山峰是被发现的,一颗星星是被发现的。而任何的数学定义和数学规律,在它被首次提出来之前,并不存在于世界中:事实上它被提出来之后也只存在于“概念世界”或者说是“抽象世界”里,而不存在于“外在世界”里,虽然我们可以使用数学来对外在世界进行解释。同理,蒸汽机和电灯泡这些一般被认为是发明的东西,在这个定义下也仍然是发明。

  • 如果我们把“世界”定义为一切可能存在的并具有客观性的事物所组成的集合(客观指对于不同主体的观测不变性或构建不变性),那么:“数学是人类的发现”。在这个定义下,事实上没有任何东西是发明。蒸汽机是发明吗?在它第一次被设计出来并成功运转之前,如果世界里就存在这个东西,那它也会具有同样的功能,它具有这个功能是由物理规律决定的,而不是由发明家任何的想法和行为决定的:人类只是在“无数种利用蒸汽会做功的可能结构组成的集合”中,找到了一种。所以在这个定义下,蒸汽机是被发现的,灯泡是被发现的,数学当然也是被发现的。

因此,当我们使用一个词语或分析一个命题时,要达到精确性,不仅要明确它的定义,而且要明确这个词的“世界指向”。

  • 比如我们定义了什么叫三角形,什么叫内角和,那“三角形内角和等于 180 度”是否正确,事实上还取决于这些概念和命题指向哪个世界,是欧氏几何的世界,还是某种非欧几何的世界。在数学中,对“世界”的限定过程是通过“添加彼此自洽的条件”来完成的。

  • 比如物理学家讨论空间,指向的是“他所探讨的物理模型所对应的空间”。因此,他们不管得到关于那个空间的什么样的结论,也丝毫不能影响欧氏几何的正确性,因为这两个“空间”事实上是不同的、彼此没有依赖关系的世界(虽然我们在两个世界之间可以建立映射)。

在具体学科的研究中,一个词语或一个命题的世界指向,一般是清楚的:这是由这门学科的研究范围所限定的。然而,在我们使用日常语言时,我们一般不会做出这样的限定,因此经常会陷入模棱两可、似是而非的讨论。要在日常语言中达到精确性,我们除了需要精确定义它们(当然这很难,甚至不可完成),还需要明确词语和命题的世界指向。对于这个问题的进一步讨论,请参见《哲学的重建》,特别是第四章“多重世界概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