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书哲学体系的方法

根据上一节中讨论的原则,本书哲学体系的基础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这个基础必须是稳固的,这样整个哲学系统才能是稳固的。

  2. 这个基础必须是简洁的:一切的冗余都必须从这个基础中剔除出去。

  3. 这个基础必须是公认的:它必须是所有人都可以自行验证进而同意的。

  4. 这个简洁的基础同时必须足以承载广泛的内容:包括全部逻辑、数学、自然科学、自然语言、发明创造、艺术创作等。

基于这些条件,我们提出本书研究的具体方法。

方法1:主要使用自然语言而非形式语言。

虽然形式语言有更为精确,但是本书哲学的研究范围决定了我们必须使用自然语言。这是因为形式语言会把我们的讨论范围限制在一定范围内,比如在逻辑的范围内。

首先,形式语言排除了研究很多存在的可能性:

  • 不完全符合逻辑的日常语言。

  • 不完全符合逻辑的艺术创造,例如小说中的,特别是幻想小说中的环境和情节等因素并不一定完全符合逻辑。

  • 感情和心理等非理性因素。

  • 一个更严重的问题是,这样做会使我们无法对逻辑本身的合法性进行讨论,因为在那样的体系里,逻辑本身的合法性被当成了隐藏的“公理”。

在本书中,我们虽然主要使用自然语言,但如果某些场合使用形式语言会带来方便,我们也会使用形式语言。

更重要的是,我们甚至可以通过自然语言去描述语言原本描述范围之外的存在。这并不像乍看上去那些奇怪。我们可以从语言的习得过程来说明这一点:

  • 我们可以大概可以通过表情和动作等方面来理解一个不会说话的婴儿的意思,也大概可以知道他在想什么,他可以认识到什么。

  • 我们看到一个新的“东西”,就已经把它对象化了,理所当然应该有一个名字,虽然可能尚未在语言中找到一个词去描述它。

  • 因为婴儿觉得一个“对象”需要一个名称,而我们大概可以通过婴儿的动作知道婴儿想的是什么,告诉婴儿这个“对象”叫什么:正是这样,婴儿才可能学会说话。

本书的哲学研究,不仅要突破逻辑的限制,而且要尽量突破自然语言的限制,去尽可能地达到人类认识的边界。

方法2:把我们习以为常的事实明确表示为“认识公理”或者“经验规律”。

在形式化语言的研究中,虽然从表面上来看,逻辑前件(或称已知条件)被清清楚楚地给出,但在实际上,在这些研究中,有很多暗含的假设,比如在形式逻辑里:

  1. 逻辑的有效性是被暗含的。

  2. 如果用\(a\)表示“小朋友”,\(b\)表示“猎户座”,\(R\)表示“观察”,那么\(aRb\)表示“小朋友观察猎户座”。可是,如果我们仔细分析,这个语句包含了以下假设:

  • “小朋友”和“猎户座”都被“对象化”了。特别是对“猎户座“的对象化,具有极大的随意性。语言中所有的“名词”都代表“对象”(包括抽象对象),但人究竟是如何完成“对象化”的呢?我们眼睛看到的世界,在到视网膜那里时,不还是点阵吗?为什么人脑可以自然地从“点阵”中得到“对象”,对计算机来讲就不太自然(处理点阵对计算机来讲最自然)?

  • 我们用“观察”这个动词联结了“小朋友”和“猎户座”这两个名词,得到一个“事件”:在我们写下\(aRb\)的时候,我们就默认完成了“事件化”。可是“小朋友”和旁边很多对象都在相互作用,比如风,比如大地,比如视觉中除去“猎户座”之外其他的对象。为什么我们描述(简单)事件时,就只能用一个动词来描述主语(0-1个)和有限的几个宾语(一般是0-2个)的关系?“事件化”本身是如何发生的?

在本书的哲学体系里,我们要详细地讨论“对象化”和“事件化”。这些机能被运用得如此自发、如此广泛,以至于如果它们不发生,我们根本难于认识世界,所以我们用“认知公理”来描述它们。

我们下面再举一个“经验规律”的例子。

“世界是可以被客观测量的”就是一个经验规律,因为我们完全可以想象一个不可客观测量的“魔幻世界”:在那里尺的长度和被测物体的长度都随时间随机变化。我们相信“世界是可以被客观测量的”,只是因为我们对同一物体进行多次测量,得到的结果在误差范围内可以被认为是相等的。同样的,我们也相信“太阳明天会照常升起”。这两个陈述,严格地来说,都只是信念而不是知识,只是在日常经验中它们总是发生,使得我们认为它们为假的概率近乎为0。可是,在现代物理学中,情况就复杂得多:在相对论下,对物理的测量值与参照系有关;在量子力学下,我们在相同的实验设定下可以测量到不同的结果。如果我们意识到了“世界是可以被客观测量的”仅仅是一个经验规律,并且这个经验规律只是在“被大量验证过的”经验的范围内有效,相对论和量子力学下的测量就不难理解。在相对论下,不同参考系中的测量仍存在客观的关系,因此从广义上来, “世界是可以被客观测量的”依然成立。但在量子力学那里,由于测量具有不确定性,量子力学的理论也理应包含不确定的因素;因为测量并非完全不确定,至少它的概率分布还确定,所以我们仍可在概率的意义上建立量子力学理论。如果我们首先建立起“世界是可以被客观测量的”只是经验规律这个概念(完全可由“思想实验”来证明),再去理解现代物理中的“奇妙现象”就会容易得多。

我们以本书的一个重要观点来结束本条的讨论:没有客观测量就没有逻辑化的自然科学,否则物理量就无法对应到数学系统上去。

方法3、思维实验。

本书用“思维实验”的方法来论证“认知公理”和“经验规律”。 在上一条的讨论中,我们就用假想的“魔幻世界”来论证了“世界是可以被客观测量的”是一个经验规律,因为抛却经验,我们完全可以想象一个不可以被客观测量的世界:去想象这个世界和我们的思维完全不冲突。 但如果,我们放弃“对象化”,比如把我们当下看到的,仅仅当成由一个个像素组成的点阵,我们就会觉得非常不适应,因为一种思维本能被压抑了。 在视错觉中,我们明知自己的对象化是错的,但仍旧只能进行那样的对象化:这是因为“对象化功能”是我们认识功能的有机组成部分。 所以,“对象化倾向”不是“经验规律”,而是“认知公理”。 我们之所以称之为“对象化倾向公理”而不称之为“对象化公理”,就是因为大脑具有非常强的倾向去进行“对象化”,但如果我们硬逼大脑不进行对象化,也并非完全不可想象,比如中国创世神话中的“混沌”。 我们提出的所有“认知公理”都是“倾向公理”。“对象化倾向公理“是其中倾向化最强的公理,因为我们时时刻刻都有强烈的对象化倾向。 其他的公理,比如”比较倾向公理“,则不同:看到一个新对象,我们不一定能马上就能想到去把它和以前见过的对象进行比较,但我们有“进行比较”的“倾向”: 否则,如果一个具有正常思维能力的人不对任何具体对象进行比较,他就无法形成抽象化的概念(因为抽象概念得自于被比较对象之间的相似性),而这是与事实矛盾的。

方法4、以“认知公理”和“经验规律”为基础来进行哲学思考。

哲学思考,必然要面向未知:这决定了哲学的思考很容易犯错误。 在本书里,我们时刻用”认知公理“和”经验规律”(在其有效范围内)来约束我们,以使我们不至于在错误的路上走得太远。 “认识公理”和“经验规律”不足以推出我们哲学体系里的所有内容,否则它就是科学而不仅仅是哲学了。 所以我们需要以“认识公理”和“经验规律”为基础,用类似插值或拟合的方法来推测世界的全景。 只要这些“认识公理”和“经验规律”足够可信,作用范围足够广泛,加上我们使用的方法足够合理,那我们就可以期望得到一个足够好的世界图景。

方法5、推测大脑的逻辑结构。

大脑的物理结构非常复杂,而且非常拒绝类似计算机那样的“集中化”和“单元化”:比如试图在互相邻近的脑细胞里找到一个“概念”的具体存储方法,几乎是不可能的。 在很多情况下,大脑虽然只执行一个在意识看起来很简单的操作,却动用了分布在全脑各处的神经元。 所以,大脑更类似于一个“分布式系统”而不是一个“集中式系统”。 虽然如此,我们可以抛开“物理结构”去探讨大脑的“逻辑结构”。 比如,我们已知“视网膜上的图像是像素点阵”和“意识得到的图像是已经被对象化了的”,我们就可以推断,“必然存在一个意识的下属部门,对原始的象素点阵进行处理,划分好了对象,交给了意识”。 再比如,我们已知“意识本身(没有解剖学知识时)不清楚人体到底有多少块骨骼、肌肉和关节”和“意识可以下达一个动作,让身体去完成”, 我们就可以推断,“必然存在一个意识的下属部门,对意识下达的指令进行了诠释、得出了具体方案,并对具体的肌肉发出信号,让这个动作得以完成”。 这些意识的下属部门(逻辑结构的意义下)必然存在,否则这个动作就无法达成,与事实矛盾。 我们还可以推断,对于这些下属部门的具体运作方式,很多是意识也不清楚的:否则我们就可以轻易造出一台与大脑思维方式相同的计算机。

方法6、多重世界。

细心的读者对本书的诸原则可能有一个疑问:本书的哲学体系“必须容纳所有的存在”,必须“用统一的理论和方法”,同时又必须“拒绝大而化之的解释任何问题“,这样的哲学体系可能存在吗? 我的答案是:可能存在,但我们必须要引入多重世界并明确地区分这些世界:比如感知世界、物理世界、语言世界、甚至童话世界。 大脑可以轻而易举地构造出一个“世界”,比如在梦里那样。 它可以想象在“生活的世界”里,半截放入水中的筷子是弯的,世界有着五彩缤纷的颜色。 它同时可以想象在“真实的物理世界里”,那根筷子其实是直的,那个世界也不存在颜色,而只存在光波不同的频率:所谓颜色只是人脑对光波频率的一种主观映射。 它可以想象基督教世界中的最终审判,也可以想象佛教世界中的轮回。 如果不统一“我们目前的讨论是针对哪个世界的”,那讨论本身就没有任何意义。 对于这一点的详细讨论,见“多重世界”。

我们坚决支持不同世界之间的平等性,并坚决反对不同性质的世界之间的压缩和杂糅。 这是“原则1”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