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我不知道你的逻辑哪里错了,但是我就是觉得你错”,这算不可理喻吗?

这要看情况,有的时候并不能算不可理喻。比如,一个古代希腊人,听了芝诺关于阿基里斯追不上乌龟的论证,虽然不知道他的逻辑哪里错了,但他就是觉得芝诺的论证是错的,因为芝诺的结论从经验的角度来看是荒谬的。这个古希腊人虽然不知道这段论证有什么问题,但是他知道论证的结果与经验不符,这足以让他否定芝诺论证的正确性。相反,罔顾所有的逻辑和事实,觉得一个经得起所有推敲的结论是错的,那就是语言的误用:他只是不喜欢、不愿接受那个结论,而不能说那个结论是错的。比如,我们说“每个人去买彩票,中奖的概率是一样的”,并给出逻辑论证和数据支持,但是总有人不顾所有这些论证,觉得“我就是和其他人不一样,我去买彩票中奖的概率会大得多”。虽然人觉得自己和其他东西、其他人不一样,觉得自己会比较特殊和幸运,对于建立乐观的心理,积极的心态是必要的,这应该也是生物的本能之一,但把它误用在判定一个判断是否正确时,就属于误用。

接下来,我们就要探讨一下,什么叫对,什么叫错,对错的标准是什么。我们其实很难知道任何事情或判断是绝对正确的,我们充其量只能知道对于一些知识,迄今为止还没有发现反例,或者在一定范围内没有发现反例。事实上,任何具有思辩思维的人(和盲目相信权威的人形成对照)听说一个结论是正确的,一定会问,它凭什么是正确的?这个人一定会试图找到反例去否定它。如果他找到了反例,就会想:怎么样,我的怀疑没错吧?但如果他一直试图在各方面去否定这个结论,却发现自己的否定不断的失败,他就开始倾向于相信这个结论的正确性了,或者更确切地说,相信这个结论在他验证过的范围内,是大概率正确的。即使一个结论被吹得天花乱坠,比如论证如何严密,表述多么规范,但一旦找到了一个反例,这个结论就被证明为错误的(至少是就其以前界定的适用范围而言)。因此,我们判定一个结论是否正确的唯一最终准则是,这个结论能不能经受住来自各方面对它的否定尝试。

而逻辑这个词事实上承载着两种不同的涵义:普通逻辑(在《哲学的重建》中叫普遍逻辑)和完美逻辑。普通逻辑不等同于完美逻辑:后者要求完备性、自洽性等性质而前者不需要。

  • 我们在建立普通逻辑时首先是看几个事件或判断中,哪些之间有联系,即在形式上进行关联,然后在有联系的事物中,找出哪个是原因,哪个是结果,即给这个关联标定方向。比如“当天狼星偕日升时,尼罗河就泛滥了”就把这两个事件在形式进行了关联。然后古埃及人大概就会思考哪个比较本质,在他们的神话中,索普德特是神化的天狼星,被认为带来了洪水。这样,这两个事件之间谁是原因,谁是结果就清楚了。在我的体系中,逻辑是一种倾向(我们倾向于逻辑地看待问题,但不一定时刻对所有的事情动用逻辑:人还有其他方面的倾向和需求),而在指普通逻辑时它只包含两个方面,形式上的关联倾向动力上的本质倾向。这是更符合逻辑这个词的语用的,比如大家喜欢人物和情节之间有很多关联的小说,觉得其中有很多逻辑可以玩味。作品中一些小细节之间存在一些逻辑矛盾也无伤大雅:我们显然不强制要求这种逻辑要满足自洽性和完备性。

  • 完美逻辑则要求所有的细节之间必须要自洽,整体上必须要完备,而且不能被任何反驳所成功否定。完美逻辑一般是从普通逻辑逐渐调整来得到的:一套逻辑一被提出来就是完美的,这种概率是很低的,特别是当这套逻辑比较复杂的时候。完美逻辑的本质是它不能在任何方面被否定:比如作用的范围不能过大也不能太小,所有推论之间不能自相矛盾等等。它既不能在理论内部被否定,也不能在理论外部被否定。

接下来我们讨论第二种可能,既罔顾所有的逻辑和事实,觉得被逻辑和事实支持的结论是错的。这其实混淆了“不相信”和“不正确”。人有很多倾向,不仅有理智上的倾向,比如逻辑倾向,也有心理上的倾向,情感上的倾向,等等。一个选择相信满足他哪种倾向的结论,根本原因在于他的价值评判:是理性逻辑比较重要呢,还是心理需要比较重要呢,等等。而受教育水平比较高的人,一般给理性和逻辑更高的权重,他看到的同类人写的书里一般也都有同样的倾向:但这其实是抽样偏差。这个世界上存在各种各样的人,对有的人来讲,逻辑和理性并非是最重要的东西。你当然可以说他不可理喻,因为你确实无法用道理把他说服。然而,虽然逻辑和理性是人的重要倾向,但终究只是人的一部分倾向,而不是全部倾向。所有的逻辑和理性都建立在某种相信之上,不管它被称为公理还是定律,否则的话逻辑根本没有立足之点。一个理性的人会相信这些逻辑结论,是因为这套逻辑满足了他的认知倾向,不管这是被称为逻辑严密也好,被称为符合经验也罢:逻辑严密的、符合经验的凭什么就是应该被相信的呢?我们顶多能说,这套标准给我们带来了实际上的益处(或者心理上的震撼或满足),但为什么给我们带来实际益处的东西就应该被相信呢?这样深究下去会永无止境。只使用逻辑倾向,最终一定会追溯到一种信仰,或者说是一种他认为是真,但实际上无法被证明为真的东西。

总之,逻辑思考是人的一种倾向而不是全部倾向。逻辑本身是建立在假设之上的。称之为逻辑的东西可以是普通逻辑也可以是完美逻辑。逻辑上的谬误不一定非要从逻辑论证的内部揭示,也可以从逻辑论证的外部揭示,比如通过经验中的反例。但这事实隐藏着一个更大的问题,为什么经验非要符合逻辑?因为如果不是这样,我们就不能通过经验上的反例来说逻辑论证是错的。

如果读者对进一步的探讨有兴趣,请参见拙作《哲学的重建》,特别是第17章:“逻辑倾向公理”和第16章:“否定倾向公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