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 人类真的想象不出从来没见过的东西吗?

人类当然可以想象出从来没见过的东西。事实上我们随处都可以见到这个观点的证据。我们可以想一想,在人类文明被发展出来以前,世界是什么样子的,再想一想,当今世界是什么样子的。在史前世界,我们难以找到边缘是直的的物体(光线在同种均匀介质中倒是直的),我们更难以找到长方体的东西。事实上,史前世界中绝大多数的物体都是不规则形状的。当然原始人会看到一些比较完美的圆,比如太阳、月亮、荷叶、葡萄、眼珠等等。我们再去看看现代世界:这里充斥着非常多的方形的东西,比如由各种方形元素组成的大楼,比如方形的显示屏幕、桌子、盒子等等。试想,如果从古至今从未有人想象出过他从来没有见过的东西,那这一切又是如何可能的呢?如果真是这样,那么我们今天应该还住在山洞里,因为史前时代根本没有楼房,那么按照假设,就永远也不会有楼房。人们最多只能是依照一个天然山洞,去试图凿出一个一模一样的人造山洞(这其实非常非常难)。事实上,这是极端荒谬的:一般而言,我们经常在凿完了人工山洞之后,还会发现在那个天然山洞里,有我们以前并未觉察到过的特征。当然,在他凿人工山洞的过程中,他又得到了一些新的经验,他也因此可以满足于过程中的某个阶段,觉得这样就不错,而不继续进行了。然而,如果只是这样的话,那他基本不可能去想要去凿一个长方体的山洞,因为通过以上这种“自然的方式”得到一个长方体山洞的概率为0。

再广泛一点,如果人类想象不出从来没有见过的东西,那么这个世界上就永远不会有汽车、飞机、电脑、手机这些东西,因为在它们在第一次被制造出来之前,从来没有人见过它们。因此,“人类想象不出来从来没有见过的东西”这个命题是错误的。之所以人们对这种问题还会有争论,是因为当今的人们,太专注于实验验证这一种验证。实验验证当然是一种非常有效,非常有针对性的验证方式。但是同样作为经验现象,其他所有的经验现象(包括日常生活中的经验现象)和实验相比,在不可质疑性这方面并没有差别:实验验证的有效性事实上直接来源于经验现象的不可辩驳性。如果我们可以在我们的经验中找到了实验以外的明证,那其实是再好不过的了:这既节省了时间又节省了成本。

那一个人是如何可以想象出自己从来没见过的东西呢?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首先就要分清两个世界:经验世界和概念世界。尤其重要的是:想象是概念世界中的行为。诚然,如果一个人从出生以来,他从没有接受过任何经验,那他是产生不了任何概念的。但是,这不代表概念就不能是独立于经验的存在。事实上,从来源的角度来说,概念分为三种:1)基于经验的概念;2)基于直观的概念;3)基于概念的概念

  • 基于经验的概念。经验,用一种比较唯物的视角来说,是客体作用于主体的感官,给主体带来的认知。更一般地说,经验比主体和客体更为根本,更加不可反驳。因此,从一个比较唯物的角度来说,经验不仅仅取决于客体,也取决于人的感官能力。面对这个由基本粒子组成的、不连续的世界,我们因为我们感官的局限,得到了很多具有连续性的经验。我们也可以试想一下:假如我们生活在一个事实上连续的世界里,但是我们的视锥细胞和视杆细胞都非常稀疏,那我们也可能把那个本是连续的假想世界认识成是离散的。因此,我们的感官系统和我们的认知系统,决定了我们的认识形式:经过它们处理后的信息,都是符合它们固有的形式的,甚至它们还决定了我们倾向于注意什么,倾向于忽视什么。比如,我们看到一些彼此相似,但又各自不同的苹果,我们倾向于忽略它们之间彼此不同的细节,而把它们认定是同样的东西:我把人的这种倾向称为相等倾向。正是基于这种认知机制,我们产生了基于经验的概念:这类概念事实上就是被人的认知系统判定为(大致)相同的对象之间,具有的共性。这类概念的产生虽然离不开经验,但是它们一经产生,却不必再依赖于经验而存在。比如我们在阅读中遇到苹果这个词时,可以轻易地理解苹果是什么,而不需要非要借助一个外在世界中具体的苹果才能理解它。

  • 基于直观的概念。例如欧氏几何中的点、线和面。这种概念一般是数学和自然科学中那些只描述,不定义的基础概念。这些概念事实上对应了人认识事物的基本方式,我们通过对我们认识的反思,明了了我们认知的基本方式,并形成了这些概念。比如欧氏几何中的平直空间就对应了我们认识事物的基本方式:如果完全遵循经验,我们应该觉得透视空间是最自然的,然而事实却不是那样。这其中的原因,大概是我们难以通过拼接几张透视图,来得到全景,而欧氏空间则是可以被随便分割和拼接的:这给人从各个尺度去认识世界提供了巨大的方便。因此,我们脑中使用欧氏空间作为基本的空间这种现象,可能是进化的结果(我们当然也可以在欧氏空间的基础上“模拟”其他类型的空间,或“调整”出其他类型的空间)。

  • 基于概念的概念。在我们有了前两种概念之后,我们就可以在这些概念的基础上,继续建构新的概念:我们通过这种思维活动得到的概念,就是基于概念的概念。基于概念去创造概念的具体方式,虽然可以是从经验中得到的启发,但这个过程本身是独立于经验的。比如我们看到了外在世界中的树,我们就可以抽象出树的结构,并用它来组织概念和整理数据。事实上,我们每个人,对基于概念的概念,都非常熟悉。比如在平面几何中,线段是基于直观的概念(更准确地说,直线是基于直观的概念,而线段是它的衍生概念),然后我们就可以用线段来搭建三角形、四边形以至多边形。对于这种基于抽象概念(比如线段)的建构,我称它为抽象建构。抽象建构适用的领域极其广泛:小说家用人、物和事的抽象概念,建构出了小说这个有机的整体;音乐家用音符和节拍等抽象概念,建构出了旋律;物理学家通过基本的物理公式,建构出了一整套解释系统;等等。

明白了抽象建构,我们只需要再讨论一下经验世界和概念世界之间的交互原理,就可以知道人类是如何在经验世界中进行创造的了。“我”是沟通“我的经验世界”和“我的概念世界”的枢纽:

  • “我”对经验进行加工形成概念:这是从经验世界到概念世界的信息转换。

  • “我”也经常试图把概念世界中,通过抽象建构得到的“蓝图”,在经验世界中实现出来:这是从概念世界到经验世界的转换。在我们的行为中,除了一些无意识的行为(比如抖腿,比如意识没有参与时的眨眼、呼吸、抖腿等动作)和本能的、无法控制的行为(比如膝跳反射),都是在实施我们在概念世界中形成的一个计划。它可以是一个很小的计划:比如踢足球时决定往哪个方向踢,比如去一个地方选择走哪条路,等等。它也可以是一个很大的计划,比如苏秦和张仪对于合纵和连橫的构想。因为概念的实现受到经验世界中规律的制约(抽象建构则相反),所以它不一定就会成功,而经常需要对那个需要实现的概念进行调整。

因此,人类不但可以想像出从来没见过的东西,还可以把它们在经验世界中制造出来(当然有些抽象概念是无法在经验世界中被实体化的,比如无穷维希尔伯特空间)。我们在这个过程中具体使用的方法是:从经验到概念的过程中使用抽象化这种机制,然后在概念世界中进行抽象建构,最后再把这种抽象建构在经验世界中实现出来。在以上过程中,每个步骤都经常可能需要人们大量的尝试和调整。正因为这个过程,人类才可以制造出来以前在自然界中从来没有过的东西,比如楼房、汽车、飞机、电脑、网络等东西。而如果人类想象不出来从来没有见过的东西,那根本连人类文明都不会有。

关于这些问题更深入的讨论,请参见《哲学的重建》